浙江官方通報新建商品房庫存:消化周期18.3個月

   日期:2016-07-16     來源:澎湃新聞    瀏覽:187    評論:0    
核心提示:  浙江首次對商品房庫存情況通報,省住房

  浙江首次對商品房庫存情況通報,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發(fā)布的數(shù)據(jù)顯示,至5月底該省新建商品房可售面積10936.5萬平方米,消化周期18.3個月。其中,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積6010.9萬平方米,消化周期11.8個月。

  全省11個設區(qū)市市區(qū)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積3075萬平方米,消化周期平均為9.8個月,最高14個月;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在20個月以下的有44個縣(市),在20個月以上的有10個縣(市)。 “整體庫存水平還是合理的,要去庫存的是一些區(qū)域性、結構性庫存,如縣級市、中心鎮(zhèn)等。”省住建廳人士7月15日告訴澎湃新聞(www.thepaper.cn)。

  為加快推進房地產(chǎn)去庫存,浙江日前下發(fā)《房地產(chǎn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方案》,要求建立商品房庫存統(tǒng)計制度,定期公布。根據(jù)《行動方案》要求,2017年,全省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~16個月。同時,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與庫存、價格掛鉤的辦法,對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超過20個月的,或在售、在建待售及已出讓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過30個月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,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,原則上暫停新開工保障房工程;對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小于8個月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,及時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應。
 2016年,浙江首次對商品房去庫存制定年度計劃:力爭商品房銷售面積不低于4500萬平方米,新建商品房消化周期控制在18個月內(nèi),其中商品住宅消化周期控制在12個月內(nèi)。

 
 
更多>同類資訊
0相關評論

推薦圖文
推薦資訊
點擊排行